開戶資料
財富管理 | 24
客戶聲明
我們,賬戶持有人(以及銀行一般條款中定義的客戶)向銀行聲明並確認如下:
賬戶的維護和操作
1.
我們承諾完成、簽署並提交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於
銀行可能要求向銀行提供的協議、表格和/或文件,以向我們提供相關服務以及開設和維護賬戶。我們可能會要求並指示銀行在一個主賬戶下開設多個子賬戶,在這種情況下,本協議中提及的“賬戶”應指每個及所有此類子賬戶,如 2。
適用於該情況或由銀行另行通知。我們可能會不時要求和
指示銀行開設此類子賬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會向銀行提交新的申請表
銀行為此目的,因此我們承認並同意如下:
(a) 每次我們希望在賬戶(一個主賬戶)下開立一個或多個子賬戶時,我們都會向銀行發出指示,該指示應採用銀行可能要求的格式:
(b) 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將適用於所有子賬戶,包括關於開設子賬戶的請求和指示,因此我們在以下方面受相同的條款和條件約束所有子賬戶,除非另有打算,除非
有僅適用於某些服務或設施的特定條款和條件;
(c) 除非銀行就任何子賬戶另有約定或建議,否則我們承諾為每個子賬戶向銀行提交一份客戶投資概況,該客戶投資概況可能具有不同的推薦投資風險概況(如客戶投資概況);
(d) 除非在本申請表的“賬戶書面/簽字授權”部分和授權書(如適用)中指定的書面/簽字授權中另有明確指示,或以其他形式通知銀行:銀行可能要求的(以銀行可能要求的形式修訂、補充或更新)將適用於所有子賬戶;
(和)
我們就賬戶提供、簽署和/或提交的文件中的信息、聲明、同意、承諾、授權、陳述、保證、賠償和其他確認應適用於所有子賬戶,除非另有意圖或特別說明從相反的方面來說。儘管如此,我們同意提供、簽署和/或提交銀行可能隨時要求的任何文件;
(F)
3.
如果向銀行發出的任何指示僅適用於任何一個或多個子賬戶,我們承諾以書面形式通知銀行,並且我們同意向銀行發出的此類通知僅在銀行實際收到時才有效銀行。我們還同意,在沒有此類通知的情況下,在實際收到此類通知之前,銀行可以按照指示行事,就好像它們適用於所有子賬戶一樣,並且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任何出於善意行事的方式;
(g) 我們理解並接受,遵守我們開立子賬戶的要求和指示由銀行全權酌情決定,並且銀行保留不根據此類要求和指示採取行動的所有權利;(h)
銀行各方均不對我們要求和指示開設子賬戶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後果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我們將根據要求全額賠償並使銀行各方免受損害任何損失、責任、索賠、損害或費用(包括法律費用和全額賠償費用)
銀行的任何或所有善意行事的各方可能因該等請求和指示或與該等請求和指示有關而遭受或招致的損失。如果我們是賬戶中資產的實益擁有人,我們確認並承諾將維持和運營賬戶,並且賬戶中預期的所有交易都將生效。僅是為了我們的利益,而不是為了任何其他人的利益。
第 4 部分 - 聲明和簽名
我了解我提供的信息包含在管理賬戶持有人的條款和條件的全部規定中
與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的關係,闡明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如何使用和分享
我提供的信息。
本人承認並同意 (a) 本表格所載資料由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收集及保存,以作自動交換金融賬戶資料之目的;(b) 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報告有關控制人及任何須申報賬戶的資料及資料,並與稅務局交換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規定的交換金融賬戶信息的法律規定,控制人可能為稅務目的居住的另一個或多個司法管轄區的當局;
本人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將本人提供的信息通過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或代理或承包商披露給監管機構,用於此類披露或報告目的,或相關目的或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為此目的而委任、使用或要求協助的任何其他人。
我證明我是與本表格相關的實體賬戶持有人持有的所有賬戶的控制人(或被授權代表控制人簽署)。我向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聲明並進一步證明,只要每個實體賬戶持有人在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或其任何關聯公司都有賬戶,每個實體賬戶持有人已經並將繼續就其在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或其附屬機構的所有交易和賬戶,向對其擁有管轄權的每個稅務機關如實提交所有必要的納稅申報表、表格和披露信息。因其管轄權、居住地或住所地的稅務事務。
我承諾在 30 天內通知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任何影響稅務居民身份的情況變化
本表格第 1 部分中確定的個人的身份或導致此處包含的信息不正確或不完整,並且
在情況發生變化後的 30 天內,向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提供適當更新的控制人稅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表格和聲明(或其他適當的表格)。我聲明,據我所知和所信,本表格中提供的信息和所有陳述是真實、正確和完整的。
簽名
日期(日/月/年)*
打印全名 CHEN, TING-CHANG
陳先生
注意:如果您不是控制人,請說明您簽署表格的身份。如果簽下
委託人還請附上經核證的委託書副本。
容量*
一種力量
警告: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80(2E) 條,任何人在作出自我證明時,作出在要項上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的陳述並知道,或罔顧該陳述在要項上是否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任何人一經定罪,可處第 3 級罰款(即港幣 10,000 元)。
控權人稅務居民自我證明表格
第 4 頁,共 9 頁
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 08/2019
公司名稱
財富管理 | 23
營業額
在書面/簽字授權中描述的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和任何情況下,由被授權人代表組織以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和任何情況下真誠地或根據任何指示發出或據稱發出,或簽署或據稱簽署的任何指示、一般條款和任何協議;
(8) 向銀行提供本組織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章程或本組織的其他章程文件的副本,以及可能不時通過的任何修訂特別決議的核證副本;
(9)
董事會/組織的任何決議的副本,如果聲稱由委員會證明是正確的
會議主席和秘書或其中一名董事、合夥人或高級職員(以
適當)應作為銀行和本組織之間通過的確鑿證據
如此核證的決議;
(10) 將這些決議傳達給銀行並一直有效,直到通過修改決議並傳達由主席和秘書或其中一名董事、合夥人或高級職員(以適當者為準)證明的副本通知銀行並在收到通知後
(11)
在銀行記錄中正式登記;特此授予該授權,以加蓋本組織的普通印章或公司印章
在銀行要求的情況下,按照本組織的組成文件向任何文件提交。
我們證明上述決議已根據本組織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或其他章程文件)正式通過,並且已由主席正式簽署並記入本組織的會議記錄,並且未經被撤銷。
日期為(日)
(月)日
在(年)
陳先生, 請簽中文簽名
經認證
簽名
-#410. 謝謝!
X
會議主席全名
CHEN, TING-CHANG
陳先生
請在方框內簽名
簽名
全名 秘書/董事(請
刪除不適用的)
CHEN, TING-CHANG
陳先生
請在方框內簽名
2021 年 11 月版
戶口號碼。
(“賬戶”)
書面/簽字權(請勾選一項)
唯一律師(1f 只有一名律師)
任何一位律師
全部 聯名律師 任何( )(請註明數量) 聯名律師
其他:(請在下面的框中提供詳細信息)
律師簽名樣本(僅限個人)
簽字樣本
陳先生
簽字樣本
Full Name: CHEN, TING-CHANG
全名:
簽字樣本
簽字樣本
全名:
全名:
6 of 10 LPOA 個人
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 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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